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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据土地使用权证上显示的截至日期可以推断出该房屋是于1995年5月20日取得土地使用权,但开发商是否一经取得土地使用权便开始建造房屋也无从判断。
周先生表示,如果想要了解该房屋的建造年限,可以去房管局查询,或者向邻居、街道、物管公司打听。
最后,还可以在与房东签订的转让合同中约定,如果房屋的实际建造年限与房东所述不符,房东应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70年,土地的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证上的记载为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政府有权收回土地,如果不予收回,则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租金。但是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究竟如何处置,目前法律尚未明确规定。
周先生建议,如果当初合同没有约定,那么从民事法律公平角度出发,有这么一个处理办法可供参考———开发商按该商品房总价除以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70年)乘买主损失的年限(6年多)来确定赔偿金额。 此新闻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