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首页 | 会员注册 | 用户登陆 | 登陆名: 密码:
 
新闻资讯 新房速递 房屋租赁 二手房产 家居装潢 58建材 房产论坛
 您的位置:首页 >> 房产资讯 >> 法律顾问 >> 新闻正文
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的7个问题
http://www.58fang.com/ 发布日期:2006-9-21 14:54:38

    1.审查是否具备“五证”。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销售许可证是否“五证齐全”。上述证明文件中的建设单位、项目、建筑面积是否前后一致,是否同与您签约的发展商名称一致您也需留心。

    2.购房人应当要求发展商签署由房管部门印制的或建设部推荐的合同文本,并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代表,如不是法人代表,则要审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另外还应要求发展商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在签约时必须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检查确认所有内容。如果发现有很多您所关心的内容合同里没有体现,就应当马上与发展商签订补充协议或特别约定。

    3.在预售契约中一定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最好明确约定违约金的绝对金额;如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则采用现行违约金标准为每日万分之四。

    4.对于可能出现的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采用协商方式解决,还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有些发展商要求购房人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契约后再签订一个补充协  议,两份协议中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有所不同,您应注意协调统一,以免日后的麻烦。

    5.有些发展商在购房人交了定金但没有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时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公平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申请到按揭贷款,因此,建议购房人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购房人得不到按揭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  

    6.要留意关于物业管理条款,还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购房人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对购房人的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因此,购房人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7.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在签署合同时最好能聘请房地产专业律师为您把关,替您审查有关资料,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

 

编辑:逸然 作者:吴宇律师 来源:焦点房地产网
打印 】【关闭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报道
·购房小常识:二手房使用权和小产权是一回事吗?
·消协称购房律师费为霸王条款 费用应由银行支付
·公开房屋成本价并未侵犯商业秘密
·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的7个问题
·如何购买拆迁安置房?
 评论 共有评论篇    查看评论 
评论内容:
评 论 人:
 热点追踪  
 最近更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昆山58房产网-沐潮传媒 苏ICP备06053147号
Copyright © 2006-2007 www.58F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